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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吊臂突然断裂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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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吊臂突然断裂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如何处罚


来源:网上米乐体育    发布时间:2024-03-12 15:56:23

  北青网讯10月19日11时38分,云南大理蝴蝶泉景区门口正在作业的一辆吊车吊臂与底座连接处突然断裂,驾驶员欲从驾驶室跳车逃生,但被倒下的吊臂与驾驶室压住,不幸当场身亡。

  生产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常见的有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根据案件详细情况通常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依据《刑法》第134条第1款,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难以处理的后果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刑法》第134条第2款,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难以处理的后果的,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据《刑法》第135条第1款,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难以处理的后果的,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刑法》第136条,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出现重大事故,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很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刑法》第139条,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很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最高可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此外根据不一样的情形分别给予撤职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三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嫌疑犯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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